2018年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面向全國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公告
為充實我市公安隊伍力量,改善公安隊伍結構,加強基層一線警力,經蚌埠市編制委員會和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蚌埠市公安局面向全國公安機關公開選調30名人民警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選調30名人民警察,全部充實到蚌埠市公安局的基層一線實戰(zhàn)部門。其中:24名面向本市以外的全國公安機關進行選調,6名面向本市三縣公安局進行選調,具體職位要求見選調職位表。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1.市本級公安機關以外的全國公安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主任科員以下人民警察;
2.不含森林、交通、鐵路、民航、海關、司法等行業(y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
(二)報名條件
1.具有較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年齡40周歲以下(197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3.面向本市以外的全國公安機關進行選調的職位,須具有3年以上人民警察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31日),面向本市三縣公安局進行選調的職位,須具有5年以上在本市三縣公安局工作的人民警察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31日);
4.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5.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體健康;
7.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2018年1月3日在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蚌埠市人事考試網和蚌埠市公安局公安網站發(fā)布選調公告及職位表。報名人員如需咨詢職位有關事項,可與蚌埠市公安局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552-2089091、2089012。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
(1)報考人員登陸蚌埠市人事考試網(http://ahbbks.bbrspx.org)報名。統(tǒng)一報名時間為2018年1月15日9:00至1月19日17:00,逾期不再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真實、準確,所填信息必須真實無誤。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人事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選調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報名和參加考試。
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證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為淡藍色,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為20-100kb。
公開選調期間,考生須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并確保聯(lián)絡暢通,否則責任和后果自負。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報名后至2018年1月21日17:00前登錄蚌埠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審查的,可在2018年1月22日12:00前改報其他崗位。
(3)繳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須于2018年1月23日17:00前通過蚌埠人事考試網按規(guī)定繳納考試費用(筆試費用40元/科),逾期沒有繳費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4)崗位取消、核減和改報。確認報考人數與職位選調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開考;未達到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職位選調計劃數。
已繳費成功但職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于2018年1月24日9:00-12: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審核時間1月24日9:00-15:00。未改報或改報后審查不合格的報考人員退回所收考試費用。
(5)網上打印準考證。報名確認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18年1月25日6:00~1月27日9:00登陸蚌埠市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2、審核推薦
本次選調采用報名人員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須在提交報名信息后從蚌埠市人事考試網下載《蚌埠市公安局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報名資格審查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并報請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和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任免機關和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報名人員的檔案記錄情況,認真審核填報信息,簽署報考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報名人員須于2018年1月20日16:00前傳真至蚌埠市公安局(傳真號碼0552-2089095、2089200)。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于2018年1月21日17:00之前完成。對只進行網上填報,未傳真報名表的,選調單位將不予審查。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照5:5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1、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和公安業(yè)務基本知識,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8年1月27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及其他具體事宜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需持與報名時相同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2、資格復審。
面試前,蚌埠市公安局將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表原件、學歷證書原件以及《人民警察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最近一次警銜變動的審批表復印件并加蓋公章。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合格人選參加面試。
3、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滿分為100分。
面試人選根據職位選調計劃數,在同職位報考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2:1的比例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實際面試人員數少于或等于職位選調計劃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或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四)體檢與考察
體檢和考察對象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差額確定,選調職位10人的,差額2人,其他職位分別差額1人。體檢、考察對象缺額的,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共不得超過兩次。
體檢與考察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市公安局組織實施,采取先體檢后考察的順序進行。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合格的,方可列為考察對象。
(五)公示與辦理轉任手續(xù)
蚌埠市公安局根據報名人員考試綜合成績、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決定擬選調人員,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后,分別在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蚌埠市人事考試網和蚌埠市公安局公安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進入公示環(huán)節(jié)后職位出現空缺的,由蚌埠市公安局提出是否遞補的建議,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確定后按規(guī)定進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的,辦理轉任手續(xù)。如選調人員在原單位擔任科級職務,是否保留原職級待遇,由蚌埠市公安局根據干部隊伍情況研究確定。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且影響轉任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
政策咨詢電話:0552-2089091、2089012(蚌埠市公安局組織人事科)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52-2089167(中共蚌埠市紀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組)
點擊下載>>>
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蚌埠市公安局
2018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