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遠縣2016年駐城部分中小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根據(jù)縣政府辦公室《關于縣城中小學公開選調教師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定政辦秘[2009]106號)文件精神,經(jīng)縣委、縣政府同意,我縣今年暑期通過公開考試擇優(yōu)選調80名農(nóng)村中小學教師(高中19名、初中10 名,小學51名)補充到縣城部分中小學校任教(具體學校、學科、指標見附表),現(xiàn)將選調辦法公告如下:
一、選調條件
(一)全縣農(nóng)村中、小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具備農(nóng)村同一所學校三學年教育教學經(jīng)歷(現(xiàn)職農(nóng)村中小學校長、副校長和2014年、2015年農(nóng)村學校間調動的教師不得報考),并且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教育教學方面獲得縣級及以上優(yōu)秀教師、模范教師、師德先進個人等綜合表彰的;
2、在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類教學大獎賽中獲得縣級二等獎(市級三等獎)1次及以上;
3、在縣組織的教學質量檢測中成績突出,學科人均分處同類學校前十名的任課教師;
4、在縣級及以上藝術展演或體育運動項目比賽中獲得優(yōu)秀指導教師獎1次及以上;
5、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1次及以上。
(二)報考初中或小學教師崗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8月13日以后出生);報考高中教師崗位年齡放寬至45周歲(1971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三)報考學科崗位,均須為所學專業(yè)學科與報考專業(yè)學科一致,并具有相應學段及以上專業(yè)教師資格證。
選調高中教師崗位須為農(nóng)村在編在崗的高中教師(高中信息學科初中教師也可報考),具有報考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選調初中教師崗位須為農(nóng)村在編在崗的高中或初中教師,具有報考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選調小學教師崗位須為農(nóng)村在編在崗初中或小學教師,具有報考專業(yè)大學??萍耙陨蠈W歷。
二、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報名時間為2016年8月13日--8月15日(上午08: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xù)。報名地點在縣教育局三樓會議室。
2、凡參加選調考試報名的教師,在報名時須提供現(xiàn)任教學校出具的符合報名條件且同意報考的證明(證明須校長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注明報考者年齡、學歷及所學專業(yè)、編制崗位和符合選調對象五項條件之一的類別名稱,按照定教[2014]10號文件的規(guī)定,教師一年內只能參加一次公開招考,今年凡已參加過公開招考的教師,學校不得再出具同意參加本次選調考試的證明),提供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身份證、獲獎證書、表彰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驗原件、交復印件和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彩照四張。
2、填寫《定遠縣2016年選調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繳納報名考試費90元。
3、報名截止時若某學科報名人數(shù)與選調指標數(shù)達不到3:1,將減少該學科選調指標數(shù)至比例達3:1為止。調減的指標數(shù)根據(jù)其它學科報名情況調劑使用,并于筆試前發(fā)布公告。
4、對報考人員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對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考、選調資格,今后三年內不得參加選調考試,并視情節(jié)對學校和本人予以嚴肅處理。
(二)筆試
1、筆試時間:
8月20日上午 8:00—10:00(專業(yè)知識)
10:30—12:00(教學設計)
8月19日報考人員持繳費收據(jù)和本人身份證到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
2、考試內容:按報考學科參加筆試。專業(yè)知識和教學設計卷面分均為100分,專業(yè)知識和教學設計成績分別占筆試成績的60%和40%。
命題范圍:報考各學段教師崗位的試題以各學段學科現(xiàn)行教材為依據(jù)。
教學設計考試卷面將提供某一課題具體內容,考生不得攜帶其他任何資料進入考場。
(三)確定初選人員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專業(yè)知識x60%+教學設計x40%)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選調初選人員,成績相同者依次按筆試專業(yè)知識成績、教齡長短、學歷高低排序確定初選人員。
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和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現(xiàn)仍在處分期內的不得參加本次選調考試。
(四)公示、考核
初選人員名單在縣教育網(wǎng)、縣人社網(wǎng)和現(xiàn)任教學校公示三天,經(jīng)公示、考核無異議者,確定為選調教師。
(五)擇校
選調的教師必須于8月28日下午3:30到教育局六樓會議室,分學科按分數(shù)高低依次選擇任教學校,辦理調動相關手續(xù)后到任教學校報到。
因其他情況出現(xiàn)缺額的,在同學科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且只遞補一次。
(六)辦理調動手續(xù)
選調人員實行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者,予以辦理編制調整,工資轉移等相關手續(xù)(選調教師到調入學校專業(yè)技術職務重新核定,如有空缺專業(yè)技術職位的,只聘用到該職位的最低等級;如無空缺專業(yè)技術職位的,必須低聘到下一職級)??己瞬缓细裾?,退回原任教學校。
附件: 2016年定遠縣公開選調教師學校學科崗位設置表
學 校 |
各 學 科 崗 位 設 置 |
|||||||||
語文 |
數(shù)學 |
英語 |
物理 |
生物 |
音樂 |
體育 |
美術 |
信息 |
小計 |
|
職教中心 |
6 |
5 |
5 |
|
1 |
|
|
|
2 |
19 |
第一初中 |
3 |
3 |
|
1 |
|
|
2 |
|
1 |
10 |
實驗小學 |
|
1 |
|
|
|
1 |
|
1 |
|
3 |
民族小學 |
|
|
|
|
|
|
2 |
1 |
|
3 |
建設小學 |
|
2 |
|
|
|
|
|
|
|
2 |
城北小學 |
2 |
|
1 |
|
|
|
|
|
|
3 |
職工小學 |
1 |
1 |
|
|
|
|
1 |
1 |
|
4 |
花園湖小學 |
4 |
3 |
1 |
|
|
1 |
2 |
|
|
11 |
新區(qū)實驗小學 |
10 |
11 |
1 |
|
|
|
1 |
2 |
|
25 |
總 計 |
26 |
26 |
8 |
1 |
1 |
2 |
8 |
5 |
3 |
80 |
聯(lián)系電話:0550-4288041(人社局) 0550-4998896(教育局)
定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定遠縣教育體育局
201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