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大學生扶老人”事件自9月8日起“劇情”多變。起先,女大學生袁某自稱扶老人被訛,在微博上尋找目擊者證清白,有網友表示愿意作證。后來,又有目擊者實名作證,稱在事發(fā)現場曾親耳聽到袁某承認撞人,并向老太道歉。21日下午,淮南警方通報認定這是一起交通事故,女大學生騎車經過老人時相互有接觸,女大學生承擔主要責任,老人承擔次要責任(據9月22日《新京報》)。
扶老人事件總能引起關注,本身就不是常態(tài),它揭開的是缺乏誠信的社會瘡疤。做好事被訛,讓扶老人成為“高危行為”;撞了人卻不承認,也讓倒地老人流血更流淚。當誠信成為奢侈品,大家都冒不起險。
9月21日,當地交警部門已經分別向事故雙方當事人下達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這也意味著此事暫告一段落。老人也好,學生也好,誰都不容易,后續(xù)的事情希望雙方能協(xié)商解決。當然,如果談不攏也必須在法律的框架內解決。如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當事人可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如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回頭看看,這一事件中也有不少非理性的聲音值得反思。每個人都要自問:對扶老人事件,能否多些理性,少些武斷?
其一,當事人需要多些理性少些武斷。比如,在報道中,受傷老人家屬開始就確定是女孩撞倒的,并說“如果不是,她干嗎要道歉,還給俺母親支付住院費?”老人遭受病痛折磨,家屬心急可以理解,但類似沒有證據的推論不僅站不住腳,還堵住了別人做好事的路。試想,如果都這樣推斷,在救死扶傷的緊急關頭,誰還敢伸出援手?女大學生事發(fā)后主動送老人去醫(yī)院并幫助支付住院費用,負責的態(tài)度要肯定,但她前后言行的搖擺,也凸顯了理性的不足。
其二,證人需要多些理性少些武斷。在查清交通事故真相的過程中,證人證言很重要,不僅是警方調查的線索來源,有時還會起到主要證據的作用。因此,為他人作證不能兒戲,否則,如果作了偽證,自己也要承擔法律責任。此事中雙方都有證人力挺,但愿他們的證詞只是角度不同。
其三,無關第三方需要多些理性少些武斷。在事件初期,很多人先入為主,在雙方都沒有證據的前提下,已經斷定老人訛人,人為把“劇情”弄得復雜了。其實,任何事件查明真相都需要一個過程,在法治社會,案件調查結論沒出來之前就搞“網絡審判”或者“媒體審判”,會給社會秩序和司法公正帶來傷害。
對扶老人事件,多些理性少些武斷,多看依據少聽猜測,許多矛盾也許早就消于無形。扶不扶,本不該成為“艱難的選擇”。
